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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如何放大杠杆 皓元医药: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皓元转债”的公告

点击次数:201 发布日期:2025-08-01 21:04

炒股如何放大杠杆 皓元医药: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皓元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96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皓元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期间,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皓元医药”)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皓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0.59 元/股)的 130% (含 130%,即 52.77 元/股),已触发《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 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提前赎回“皓元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皓元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皓元转债”。   ? 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如 “皓元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 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皓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89 号)同意,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22.3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 82,235.00 万元,期限 6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68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皓元转 债”,债券代码“11805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皓元转债”自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因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总数 由 210,928,884 股增加至 210,959,781 股。因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票总数占公司总股本              “皓元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40.73 元/股。 的比例较小,本次归属完成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皓元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皓元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14 日起由 40.73 元/股调整为 40.5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皓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因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票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较小,本次归属完成后,“皓元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40.58 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皓元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因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对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 47,725 股进行了注销,公 司总股本由 211,609,573 股变更为 211,561,848 股。“皓元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由 40.58 元/股调整为 40.5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皓元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皓元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40.59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皓元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 日 中至 少有 十五 个 交易 日的 收盘价 格不 低于 当期转 股价 格的 130% (含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   i:指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皓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0.59 元 /股)的 130%(含 130%,即 52.77 元/股),已触发“皓元转债”的有条件赎回 条款。   三、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皓元转债”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皓元转债”的议案》,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 心,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情况综合考虑,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决定不行使“皓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期间的监事交易“皓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债券持有人   期初持有数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卖出       期末持有数 债券持有人名称             身份    量(张)            买入数量   数量(张)        量(张) 上海安戌信息科           控股股东    2,653,870        0      1,325,460   1,328,410  技有限公司 上海臣骁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有   其他股东     326,230         0      326,230        0  限合伙) 上海臣迈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   其他股东     213,920         0      213,920        0    伙) 宁波臣曦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股东     106,960         0      106,960        0    伙)   注:上述其他股东上海臣骁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臣迈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宁波臣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自 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 “皓元转债”。   如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拟减持“皓元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 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皓元医药本次不行使“皓元转债”提前赎回权,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皓元转债”的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以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皓元转债”再次 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皓元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及时关注公司 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皓元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8338205   邮箱:hy@chemexpress.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999 弄 3 号楼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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